公司破产没有钱员工赔偿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申请破产,但是没有钱赔偿员工时,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期限来计算。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破产的管理人提出,由管理人列出清单,经过公示后就可以领取补偿金。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款不足的,企业可以进行破产清算,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有剩余财产的对员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法律分析:公司倒闭了没钱赔偿员工,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以破产财产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公司倒闭没有赔偿员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不赔偿员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公司倒闭账户没钱,由破产财产赔偿。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拿着劳动仲裁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破产财产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补偿金。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法律分析:破产司法解释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
法律主观: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破产法解释三共十六条,就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
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或者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上述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规定的内容是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以后,必须出具收到破产申请的书面凭证,《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的内容是破产过程中关于债务人财产保全的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内容是,破产过程当中的债权确认问题。
法律分析:该法律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应认定为具备破产条件。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也已经届满以及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可以认定为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法解释四是什么
1、法律主观: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全文,结合审判实践企业破产法全文,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企业破产法全文;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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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破产法司法解释四暂且还没有出台。截止今年3月,破产法出台最新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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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四)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债权人一审中变更其诉讼请求为追收的相关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除外。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1、法律主观: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法律分析:破产司法解释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
3、法律分析:该法律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应认定为具备破产条件。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也已经届满以及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可以认定为缺乏清偿能力。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5、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详细内容是认定企业符合破产的法定标准是企业现在的资产已经不足以偿还相关的债务了,企业在申请破产的时候,也应该向人民法院提工资不抵债的相关证据材料,审理破产案件当中的这些诉讼费用,从企业现有资产中扣除。
6、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
破产法2022最新法条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最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规定《破产法》第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40条第一款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法律主观: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1、法律分析企业破产法全文: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若干规定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企业破产法全文,根据该解释规定,企业破产案件一般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是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的。
2、第三条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企业破产法全文;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9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4、尚未成立清算组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时指定管理人。第四条 债权人主张对债权债务抵消的,应当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但企业破产法施行前,已经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消的除外。
5、等相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认定债务人财产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有关企业破产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相抵触的,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一共有三十八条。全文如下:第一条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7、法律分析:该法律现在仍然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本规定自二00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在本规定发布前制定的有关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不再适用。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企业破产法全文: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全文,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破产法全文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法律分析:该法律企业破产法全文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应认定为具备破产条件。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也已经届满以及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可以认定为缺乏清偿能力。
法律分析: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破产司法解释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详细内容是认定企业符合破产的法定标准是企业现在的资产已经不足以偿还相关的债务企业破产法全文了,企业在申请破产的时候,也应该向人民法院提工资不抵债的相关证据材料,审理破产案件当中的这些诉讼费用,从企业现有资产中扣除。
破产法解释二全文
法律主观企业破产法全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破产法全文,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企业破产法全文;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法律主观: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法解释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3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6次会议通过。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深入解析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股东身份与个别清偿的法律适用破产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为企业破产法全文我们理解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后的行为提供了关键指导。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若对债务人财产提起特定诉讼,如要求次债务人直接偿债或是针对债务人股东的出资责任,法院会采取特殊处理措施。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规定的内容是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以后,必须出具收到破产申请的书面凭证,《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的内容是破产过程中关于债务人财产保全的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内容是,破产过程当中的债权确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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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十二条 经过整顿,企业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对该企业的破产程序并且予以公告。整顿期满,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该企业破产,并且按照本法第九条的规定重新登记债权。
2、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公正审理破产案件,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为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下列民事主体: (一)企业法人; (二)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出资人; (四)其他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组织。
3、关于企业破产的原因,我国新旧企业破产法有不同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此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4、第五条 对于尚未清偿的破产费用,应当按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区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清偿。第六条 人民法院尚未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确认债权利息;已经宣告破产的,依据企业破产法施行前的法律规定确认债权利息。
5、公司 宣布破产 的条件有几种 《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 法规 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破产法全文最新2022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企业破产法全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企业破产法全文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最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规定《破产法》第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40条第一款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法律主观: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执行转破产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用人单位进行裁员的条件是什么,单位裁员的步骤是什么
1、企业裁员的条件如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裁减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型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
4、单位裁员要符合的条件:第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第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第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第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6、单位裁员的条件:第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第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第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后,仍需裁减人员。
7、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破产法司法解释一
1、法律分析: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2、破产法的出台,为有破产需要的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也可以确保企业顺利的破产,但是破产法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在不断的做出完善,出台了新的破产法,同时也给出来,相应的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确保破产法更加具体和完善,要想了解具体的内容,可以到本文看看。
3、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4、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详细内容是认定企业符合破产的法定标准是企业现在的资产已经不足以偿还相关的债务了,企业在申请破产的时候,也应该向人民法院提工资不抵债的相关证据材料,审理破产案件当中的这些诉讼费用,从企业现有资产中扣除。
5、《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规定的内容是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以后,必须出具收到破产申请的书面凭证,《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的内容是破产过程中关于债务人财产保全的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内容是,破产过程当中的债权确认问题。
《保险法》所第八十九条规是什么?
1、保险法第八十九条具体内容: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你是怕买了保险多年后保险公司可能破产吗?《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寿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4、此法律第89条规定如下: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在法律层面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对解散有相关规定,只有保险公司有。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然而,保险公司倒闭的概率非常低,因为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有严格的监管和规范。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许多规定,包括资本充足要求、风险管理要求、保险产品审批要求、保费收入与赔付规定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持续经营,防范风险。总的来说,虽然保险公司可能会倒闭,但这种情况的发生概率非常低。
保险公司虽然是允许倒闭的,在企业破产法全文我国尚未发生这种情况。因为保险公司与很多人的养老和医疗等有牵扯,所以具有一定的具有特殊性,对此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设立的监督机构来管理这个行业,安全系数相对是高的。保险公司成立的标准企业破产法全文:门槛高。
保险公司是为人们提供风险保障和理财增值服务的专业机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保险公司也有可能面临破产的风险。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件令人担忧的事情。那么,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破产 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破产 有可能破产,但是一般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保险公司可能会倒闭,但保险法规定企业破产法全文了相关保障措施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本要求,以确保其有充足的偿付能力。同时,保险公司需要按照规定提取保证金,用于应对潜在的风险。此外,保险公司还需要向保险监管机构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用于在保险公司破产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的过程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投保客户而言,如果持有长期的保单,如重疾险、长期百万医疗险、终身终额寿险、年金保险等,其权益不会受到影响。即使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保单的权益会转移给接手的保险公司。
若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无法继续运作的话,将有法院宣告其破产,如果保险公司由法院宣告破产,那么它的所有业务将由中国保监指定另外一家保险公司代理和继续其售后服务,或者退保手续等。我们通过以上关于保险公司会破产倒闭吗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保险公司会破产倒闭吗有一定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企业破产法全文你有所帮助。
公司法183条全文内容是有哪些?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 清算 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 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 183条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 清算 组,开始清算。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183条虽然赋予了股东请求公司解散的权利,但该权利不是随便行使的,同样要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首先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也就是股东间或者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导致公司的不能正常运行,且股东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或认可,使公司的一切事务处于瘫痪状态。
《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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